镂空花钱之所以称之为“钱”,大概是因为它外圆内圆或者外圆内方,比较符合钱或者花钱的形制。
可要称其为“钱”,又有诸多不妥,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它不能被花。
也许您觉得我多此一举,只要好看就可以了,何必管它属不属于花钱呢?可是,经常在市场游走的我,近一年却看到一个令人担忧的局面,一些作为古代日常生活用品的镂空残件,有的是单面的,均被各地商贩作为镂空花钱向收藏者兜售。因为这样,他们可以获取比较高的利润,因为这些残件在地方上往往是很不起眼的物件,有的与大宗器物一起出土,根本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它们的艺术价值可能因为自身的缺陷而变的不完整。
但是由于近年钱币、花钱收藏的升温,有很多小型的残件都被硬生生的披上花钱的外衣出售。我亲眼见到泉友捧着一个清代后期镂空花,另一面是平的带扣类物件,一打听,是花500元买的,以为是宝贝,原来还打算卖个上千呢。
所以,无论是为了指导泉友们的正确收藏之路或者是便于更好的研究镂空花钱,我个人认为有必要使大家对镂空花钱的定义达成一个共识,以下我将列出我心中的几条镂空花钱的特点,请大家指点、更正、增加
1。外部为圆型
2。中心部位为圆形或者正方型
3。扁平状物体,直径与厚度的比例一般在10:1以上
4。在外边与内穿之间的部分是以镂空为技艺方式;雕刻、铸造为表现手法;人物故事、动物图案、花卉图案为表现体裁的物件
5。用途为佩带、悬挂,象征吉祥意义
6。两面均有图案,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