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又說,焚香有「養生不可無香」(註:見.清.董若雨〈非煙香法〉),且「香以靜默為德,以簡遠為品,以飄揚為用,以沈著為體。回環而不欲其滯,緩適而不欲其漫,清癨而不欲其枯,飛動而不欲其躁,故焚香之器不可以不講也。」故而自五代以後以迄宋、明,用爐一事漸為文人雅士所重。如:南唐李煜,其焚香之器甚多,有把子蓮、三雲鳳、拆腰獅子、小三神、卍字、金鳳口、嬰玉、太古容華鼎等數十種(註:見.陶殼〈清異錄〉);而韓熙載焚香品味尤為講究而有「五宜」之說(註:「本樨龍腦,酴醾宜沉木,蘭宜四絕,含笑宜麝,薝葡宜檀」)。
至宋初,焚香且與點茶、插花、掛畫合稱四藝,為一般人應有之修養(註:宋.吳自牧〈夢梁錄〉),香爐普遍流行於知識階級,造型應用多采多姿,當時的名窯如:柴、汝、官、哥、定、鈞等均有大量的香爐流傳後世,造型甚雅。其他銀銅爐、燻爐也復不少,一九五九年四川德陽孝泉鎮清真寺有大量出土,器上並有周家和龐家爐匠製造的銘文。
降至明代宣德三年三月,因見郊壇太廟內廷所陳設之鼎彝式樣鄙陋,遂以暹羅所貢的風磨銅仿造古式大量鑄作香爐,自上用以外,並頒賜各王府兩京文武衙門使用,第一次製作數量計一百一十七款,三千三百六十五件。第二次於當年十一月間復應需要補鑄一萬五千六百八十四件,合計二萬零四十九件,件件著錄,是為有名的「宣德爐」。
宣德爐以其款式古雅、銅質精粹,百煉良金,寶色內涵、珠光外現、淡淡穆穆、玉毫金粟,隱躍膚理之間,若以冰消之晨,夜光晶瑩映徹,迴非他物可以比擬(註:明.項子京〈宣盧博論〉),因其質精物美,鑄造後仿鑄者眾,明末清初尤然。清張潮在其〈宣爐歌註小引〉稱:「宣爐一種,則誠前無所師,後莫能繼,------所恨贗鼎紛陳,不可勝詰,非巨眼莫能辨之,良由愛之者多,則其值益貴,則贗者日繁」,所鑄銅爐盡以「大明宣德年製」銘款,蔚為香爐的另一番文化景觀。